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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常规

安全应知应会内容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6-20 16:44:2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安全应知应会内容

一、课前三查

1.查学生人数,并做好考勤;

2.查上课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;

3.查学生生理表象,是否存在特殊问题。

(课前三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教师的教案中)

二、“1530”安全教育  

1.每天最后一节课开展一分钟的安全教育;

2.星期五最后一节课开展五分钟的安全教育;

3.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开展 30 分钟安全教育。

三、校园安防建设 “六个百分百”

1.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;

2.按标准配置安保人员;

3.校园监控实现全覆盖;

4.校园一键报警接入公安报警系统,并定期测试是否能 够正常使用;

5.校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;

6.校门口设置护学岗,相关工作人员穿戴定制的反光背 心和护学岗袖标。

四、校园“6尽设”

1.防护设施。学校周边道路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、隔离墩等设施,防止车辆冲入校园或行人随意横穿道路。

2.禁停标志标线。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设置明显的禁停标志和标线,禁止车辆随意停放,确保道路畅通和学生出行安全。

3.人行设施。设置人行横道、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,方便学生和行人安全过马路。

4.防冲撞设施。如阻车桩、拒马桩等,在校门口等关键位置设置,防止车辆恶意冲撞校园,保障师生生命安全。

5.减速带。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减速带,使车辆在靠近学校区域时减速慢行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。

6.安全警示标识。设置清晰、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,如“前方学校,减速慢行”“注意学生”等标识,提醒驾驶员注意观察路况,谨慎驾驶。

五、校园“4必设”

1.尽设警示标识。在学校周边道路的适当位置,尽可能多地设置各类警示标识,包括交通标志、标线、提示牌等,以引起驾驶员和行人的注意。

2.尽设隔离设施。根据学校周边道路的实际情况,尽量设置隔离设施,如隔离栏、绿化带等,将行人与车辆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开,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性和有序性。

3.尽设防撞设施。除了校门口的防冲撞设施外,在学校周边容易发生车辆碰撞的区域,如路口、弯道等,也应尽量设置防撞设施,如防撞桶、防撞柱等,以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。

4.尽设照明设施。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良好的照明条件,在夜间或光线较暗时,能让驾驶员和行人清晰地看到道路情况,减少安全隐患。

六、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

学校需具备:

1.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(定期查消防设施、通道);

2.扑救初起火灾能力(教职工掌握灭火器、消火栓使用);

3.组织疏散逃生能力(每学期演练逃生路线、手势);

4.消防宣传教育能力(设置消防宣传栏,纳入课堂教学)。

 

预防校园欺凌应知应会

一、学校防范治理学生欺凌规章制度

1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

2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巡查制度

3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报告制度

4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心理干预制度

5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

6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学生教育惩戒制度

7.中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保密制度

二、学生欺凌概述

1.定义

学生欺凌,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,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或者精神伤害的行为。

2.常见形式

1)肢体欺凌

2)言语欺凌

3)财物欺凌

4)社交欺凌

5)网络欺凌

3.常见角色

1)欺凌者

2)被欺凌者

3)围观者(协助者、附和者、保护者、旁观者)

4.判定要素

1)主体要素

2)主观要素

3)行为要素

4)结果要素

三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

1.人员构成

1)学校人员

2)法治副校长

3)社区工作者

4)家长代表

5)校外专家

 

未成年人保护应知应会

一、古蔺县中小学生预防学生遭受侵害十严格、十不准

1.严格学生宿舍“封闭式”管理‌,不准异性人员擅自进入。

2.‌严格住校生外出的审批权限‌,不准私自外出或外出超时不归。

3.‌严格教职工从业资格规定‌,不准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。

4.‌严格学校门卫室登记审查制度‌,不准来历不明或精神恍惚人员进入校园‌。

5.‌严格关注教职工的异常行为动态‌,不准教职工出现不良行为‌。

6.‌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‌,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单独辅导学生,安排事务,处理教育教学等有关问题‌。

7.‌严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‌,不准单独滞留学生在教师宿舍或办公室‌。

8.‌严格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落实管理职责‌,不准学校和家长疏于联系,让学生管理出现空档‌。

9.‌严格落实学生自我保护教育‌,不准出现学校不教育,学生不知晓的情况‌。

10.‌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网络防范知识教育‌,不准流于形式,疏于管理,让学生上当受骗‌。

二、古蔺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承诺书

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 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,我将第一时间按有关规定报告公 安机关,并协助保存相关证据。

1.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的;

2.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、严重营养不良、意识 不清,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欺凌、虐待、殴打、家庭暴力或 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;

3.未成年人被遗弃的;

4.发现未成年人疑似被拐卖、收买的;

5.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;

6.未成年人被采用暴力、限制人身自 由等非法行为的;

7.发现未成年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、生育的;

8.旅馆、宾馆、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, 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;

9.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、侵犯未成年人合 法权益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。

三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流程

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校外培训机构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具体 情形的,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,并同时向县教体局 备案,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,跟进后续处置工作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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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超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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